【两会】政协委员杨文龙:建立安全用药平台和互联网诊疗收费标准

就“三医联动”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委员杨文龙在两会提交了《实现“健康中国”应推进医疗、医药、医保的全国互联互通》的提案。


“全国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等方面还存在多头管理、相互配合度不高等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委员杨文龙在其两会提案中直指医改中仍然存在的问题。

近两年的医改中,“三医联动”频繁被提及,但由于各部门工作重点不同,沟通不佳,联动力量薄弱。去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之中,新组建的卫健委、医保局相继成立,“三医联动”迎来了新的局面。

但在互联网时代,“三医联动”又面临新的困境,但同时也孕育了新的医改突破口。杨文龙在今年两会上针对医保、医药、医疗的信息化问题,提交了《实现“健康中国”应推进医疗、医药、医保的全国互联互通》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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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安全用药平台

2016年,商务部发布《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药品流通领域广泛应用,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医疗机构、医保部门、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开展医药电商服务,向患者提供非处方药的“网订(药)店取”、“网订(药)店送”等便捷服务,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杨文龙委员指出,以上便民利民服务,目前还缺少完善的政策法规支持。处方流转问题仍然面临一些限制。

杨文龙建议,尽快完善相关政策,搭建消费者、医疗机构、药店、医师、药师、监管部门间的安全用药服务平台,完善药品安全保障机制。患者获得标准的电子处方后,根据政府公示的药品名称、功效、质量、价格等标准,自主选择合适自己的药品和合法销售渠道,真正做到医药分家。从而,推动药品生产企业的品质提升和药品零售渠道的服务提升,实现便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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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委员提出“消除孤岛”

在互联网医疗得到国家政策支持同时,行业仍然遇到了一些瓶颈。而医疗大数据的互联共享已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

目前,国家正在通过几大区域中心汇聚医疗大数据,并试图借此建立医疗大数据的共享机制。

杨文龙指出,目前绝大多数医疗机构之间信息系统建设标准及数据标准不统一,门诊信息、处方信息、检验检查结果在医疗机构之间难以进行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产生大量的“信息孤岛”,严重阻碍了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相互转诊,以及居民电子病历、健康档案、患者购药等信息互联互通。

杨文龙建议,以互联网为工具,以服务为导向,分步实施医疗信息化建设,推动门诊病历、处方电子化、标准化,实现医疗机构信息系统间的互联互通,便于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和在不同渠道的自主购药;同时,推进医疗大数据采集融合,发挥其最大价值,医生实时掌握病人的医疗数据和用药信息,进而开展咨询、检查、诊断、治疗、用药、在线复诊等医疗服务,让患者享受到便捷精准的健康医疗服务。

而今年两会关注这一问题的,还有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

孙洁提交的《关于建立医疗数据共享和更新机制的建议》的提案也提出,健全个人电子病历系统,提升医疗信息标准化水平,通过监管牵头、行业协作、设定标准、开源开放的方式来推进健康信息技术的标准化工作。

在信息安全方面,孙洁建议立法规范保障信息隐私问题,明确医疗数据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划定数据适用范围,对使用者进行资质审查和授权,防止数据盗用。杨文龙也指出,通过政策法规,明确医疗、医药、医保信息的使用权限及范围,建立信息使用者资质审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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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互联网诊疗收费标准

去年,国家卫健委联合国家中医药局印发了互联网医疗3份重要文件—《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 文件首次廓清了互联网医疗的范畴,对涉及诊断、治疗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按照使用人员和服务方式,分为远程医疗、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三类,实行分类管理,并划清政策“红线”。

而随之而来的是,对互联网医疗定价、报销等问题的猜想。有消息显示,国家医保局正在制订互联网医疗的物价指导原则,远程医疗等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有望纳入医保。

此外,杨文龙在医保层面也指出,通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全国医疗系统在逐渐打通,各个定点医院已经逐渐接入网络,基本实现了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但门诊信息及费用还未打通,各地医疗机构之间的壁垒目前还没有完全打破,外出务工人员和异地创业人员跨区域就医购药的医保支付问题还难以解决。

杨文龙在提案中提出,在医疗、医药互联互通的情况下,进一步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大力推进互联网医院服务建设,建立在线咨询、在线复诊等服务规范及收费标准,推行电子社保卡一卡通,实行医保在线支付,实现医保异地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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